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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案例【父亲替女儿出气刺伤其男友 结果他们结婚父亲判刑】

发布时间:2018/11/27
刑事案例【父亲替女儿出气刺伤其男友 结果他们结婚父亲判刑】

  小刘和男友因感情纠纷在楼下争吵,父亲刘某担心女儿出事便携刀尾随,当双方发生冲突时,父亲将其男友刺伤。万万没想到的是,事发两月后女儿竟和男友领了结婚证,成了一家人。而盘龙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。

 

  刘某,64岁。2003年,其一家人在某小区买了房,刘某的女儿小刘负责装修事宜,在此期间获得了邻居韩某多次帮助,两人逐渐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。相处期间,两人经常发生不和,有时甚至大打出手,刘某得知后多次劝女儿与其分手,女儿总是不听,之后,刘某的女儿和韩某一直磕磕绊绊的在一起,争执、打架是家常便饭。刘某一次次劝女儿离开韩某。但两人还是断断续续来往,直至发生了刘某刺伤韩某事件。2007年8月3日15时左右,小刘和韩某发生口角。刘某赶到后解决,并要求韩某与女儿分手。韩某称,分手可以,但要给他60万元。鉴于当时双方情绪比较激动,小刘打算报警,韩某阻止。刘某怕韩某伤害其女儿,则从韩某身后一把将他拉住,韩某回头掐住了刘某的脖子,把他按到在旁边的花台里。此时气急的刘某,趁其不备,用事先准备的刀在韩某的腹部和背部各刺了一刀。事发后小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警。经鉴定,韩某所受损伤构成重伤二级。故事到这里,也许该收尾了。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事发两个月后,小刘和韩某居然领了结婚证!本来为女儿打抱不平,刺伤其男友,现在女儿与他结婚了,大家成为一家人。这如何是好?他们之间可以摒弃前嫌,但是触犯法律,依然要承担法律责任!

 

  今年3月14日,盘龙区检察院向盘龙法院提起公诉。4月10日,盘龙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。经审理法院认为,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重伤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。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,且支付被害人的医疗费,并取得了谅解,依法予以从轻处罚。最终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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